侄子17岁在银川工作,脚被压迫,骨折了。我该怎么办?雇主该怎么赔偿呢?现在人在医院花了15000元,但还没有出院。老板给了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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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
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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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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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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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