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不满一个月,现在要走,公司不让我走,说我走了会扣一个月工资,我入职时候他没有说过辞职的事情,但是签了两个东西,现在他说有一个写着辞职报告不到一个月要放弃这月工资,我想把该拿的工资拿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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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选择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
合同(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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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