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女方出钱买了房子,由于女方是?第2套房,由男方名字贷款购买,请问购房合同上可以加上女方母亲的名字吗,女方母亲无房子

2019-01-23 08:2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所有权属于谁,要看购房时购房合同上标注姓名来定。
      规定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买下住房。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购房合同登记了两人名字,该住房就是登记的两人共有。
      但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所用钱款,这笔钱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对方有一半权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对方也有一半权益。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们可以选择共同还贷,也可以一方婚前财产自行还贷。
    4、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女方份额的赠与,房子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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