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借钱结婚。离婚的话。没有车也没有房间。还欠债。二十万日元左右。妇女要求平分财产。但是我没有财产。女人要我赔偿怎么办?女人需要和我一起承担外债吗?

离婚
2021-07-06 18:1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 你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