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夫妻二人协商离婚,房子归女方,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还需要过户吗?

离婚
2019-01-23 07:1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是可以协商离婚的。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打印或手写都可以,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有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
    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双方最好能同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离婚双方带着证件去当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房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
      房产证减名字流程:
      
    1、离婚双方带上身份证、离婚证、已公证的离婚协议、契税证、房产证等;
      
    2、离婚双方去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缴纳工本手续费;
      注:过户前房子按揭已还清。
  • 夫妻买卖房产要如何过户?
    1、领表签约
    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并填表。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查档鉴定
    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交税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4、登记
    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取证
    取证是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