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我于2011年4月17日加入公司。公司应该如何补偿2017年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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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不是公司想怎么做都可以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经济性裁员只有四类
1.企业转产
2.
情势变更
3.经营困难
4.破产整顿。而且如果人数超过20或超过企业人数的1/10,必须在裁员前与工会协商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
合同法,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即你说的赔偿。按照法律规定,每工作1年折抵一个月本人工资,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本人工资计算补偿金。最长补偿12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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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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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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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