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召开程序

2021-07-04 16:51: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债权人会议是依召集方式活动的议决机关。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等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议事规则:
    一、以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的多数或者绝对多数可决。
    二、以人数和债权额双重多数为标准。
    三、以出席会议的人数的多数同意为已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