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2月份初离职到下一家公司的,按道理来说,我上一家公司应该在2月底帮我缴纳1月份的公积金,结果到3月份仍然没有缴纳!我现在公司在2月份办理了用工,3月份初给我缴纳了2月份的社保,现在等我上家公司把公积金转出后,再给我缴纳2月份的公积金!结果我上家公司连1月份的公积金还没有交没有办法办理转出为由,一直拖着。另外说公积金管理中心让3月底原公司帮我缴纳2月份的公积金才可以帮我办理转出,这样的话,我新公司给我已经交了2月份的社保,想给我交2月份的公积金,另外如果上家公司给我缴纳2月份的公积金,会给我造成经济损失,因为薪资不一样,缴纳的公积金数额是不一样的?

2019-01-22 12: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
    一年之后如果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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