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之前我谈过一个男朋友,并没有领结婚证,现在我已经跟现在老公结婚,办理结婚证的时候也是初婚,但是现在怀孕了去给宝宝办理生育证明,系统却显示我曾已婚,我想知道这个怎么处理?为什么会这样?

2019-01-22 10:0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重婚罪的概念和构成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因此,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二是相婚者。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
    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
  • 对于异地能不能领结婚证的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证件:
    1、本人(女方)户口本
    2、本人(女方)身份证
    3、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
    4、一寸照1张(可有可无)
    备注: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本人如不能亲自去的,也可把所有证件邮寄给亲属,托其代办。
    程序:
    1、先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

    告诉他们,你是嫁在西安,但户口仍在该城市的人。需要他们开一个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备注:这个初育证明,可千万少不得——这个就是你的准生证。
    其实就是让街道居委会的人,用该单位的信签纸,写证明你是该辖区的人,哪年结的婚,最重要的是。
    2、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你把所有证件及前面办的一个证明和介绍信交给负责人,她会给你一张表填,填好后,她一并把介绍信也收走,换成一个绿色的本本给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