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户口,已前单位给交过社保,但后来换工作,停保了,现在我想重新开启,自己缴费,到窗口问过,说我这种不可开启社保,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2 06:3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保险分为好几种情况的:职工社保、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居民、未就业的农业户籍人员。
    1、职工社保(五险)个人缴费比例为11%,以个人缴费基数乘以11%即为个人月缴费额。
    该部分是由单位每月代扣代缴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来说参加的是养老保险,也有许多地方将其与医疗保险捆绑。该种保险中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是以个人选择的缴费基数*20%作为个人缴费金额,目前缴费方式主要通过银行代收,自己按年(也有地方按月)到银行缴付即可
    3、后两种都是按年缴费,均含养老、医疗,每年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缴费即可。
  • 更换工作城市后,可以将社保转移到你工作的城市,继续缴纳社保。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
    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 1、个人缴纳社保(买断)后,社保账户中的社会统筹部分是不享受补贴的(应由当事人承担);
    2、该账户只有当事人实现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才享受社会统筹(用人单位承担)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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