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在一个省??分居不到两年??去法院起诉离婚??然后原告什么手续都ok了??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去被告那所在的法院那边去办理离婚手续??有什么办法不去也可以离婚吗ok了??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去被告那所在的法院那边去办理离婚手续??有什么办法不去也可以离婚吗?不在一个省??分居不到两年??去法院起诉离婚??然后原告什么手续都ok了??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去被告那所在的法院那边去办理离婚手续??有什么办法不去也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19-01-21 20:3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根据证据情况,夫妻感情破裂情况来综合考虑,是否支持离婚。各地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都很谨慎,除非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证据,无过错方不肯原谅,不同意和好,那么可以第一次判决夫妻离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么第一次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
    在第二次诉讼中,
    法院要认真处理夫妻感情破裂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并不复杂,那么法院第二次判决夫妻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在第二次诉讼的时候离掉了,当然也有极少数离婚案件进入到第三次起诉。
    具体要根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来看待的。
  • 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书面诉状写好以后,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应诉和答辩。
    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如果原告本人没有文化不会书写诉状,又请不到代写诉状的人,或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书的人),可以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允许,将当事人口述记录在案,并且应当按诉状内容要求进行提示,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然后将口述内容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但该条规定未明示递交的具体方式,存在漏洞,应予修改完善,该条规定中“递交”是否能以邮寄方式等方式立案未明确,实践中法院是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