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当时17岁未成年犯了抢劫罪,法院判一年缓刑一年。现在我21岁了想去公安机关上班。不知道会不会调查犯罪记录,就算调查那是不是未成年犯罪记录是封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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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主要是根据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
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在认定主体时,要注意区分主体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相对负刑事责任、减轻刑事责任。
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
此外还有单位犯罪。
主观方面;分为故意、过失、和意外事件
客体是刑法所具体保护的社会关系和法益。如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就是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客观方面: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因果联系等。其中,犯罪行为是必备要件,其它是选择要件。
这四个要件在刑法罪名条文中都有体现。
当然,还要注意一些排除犯罪的事由。
如
正当防卫和
紧急避险。
上面只是一些最简单的阐述。刑法学中认定犯罪非常复杂,需要深厚的理论研究基础和结合案件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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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过的人,属于有违法记录,不是犯罪记录,两者不同。
1、“案底”一词不是法律术语,是俗称。从行政法角度讲可以称为不良纪录,从刑法角度讲是犯罪记录。
2、受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相关的案卷、信息肯定会留存在公安机关,但这种信息不会上网的。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涉及到其它案件,其它人是调取不出来的,所以基本不会影响生活,包括考学、招工等。
3、犯罪记录就要严重一些了,有专门的系统记录。有了这种记录会影响今后的生活,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再从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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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都是治安处罚或是劳教,但它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并不是犯罪后的一种刑罚。你果只是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了,说明并没有犯罪,只是有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但仍是无犯罪记录的人,完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
如果持有毒品的种类和数量达到了《刑法》的标准,那么就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持用毒品罪,这个罪名就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所谓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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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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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