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法院传票不去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是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如果经传票后仍然无故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2)、如果不是必须出庭的,原告经传票后无故不出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的,法院会缺席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