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过亲人介绍认识,如何处理同居两年产生的债务。

2021-06-29 22:1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同居,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如果离婚时已经进行分割,同居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应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才对同居取得的财产进行共进行分割。
  • 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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