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机关扣押款物处理办法

刑事辩护
2023-04-06 22:4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扣押物品的性质,赃物,作案工具等要没收的
  •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扣押物品处理:
    1、下列不宜移送的实物,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应当审查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对于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同时将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
    3、对于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的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同时将通知及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
    4、对于人民法院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5、对于扣押、冻结的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已列入清单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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