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很多都是恩施原一家乡镇企业的员工,当初企业没有给我们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直到2002年企业改制后,公司由私人老板购买了,从2002年3月至2009年初,也没给我们买任何保险。但在这上班期间每年年初还是签一次劳动合同,每年一签,直到2009年3月我们有部分员工由公司老板派遣到他参股的另一家大公司,大公司才开始给我们买各种保险。我们想咨询贵律师,我们在原公司上班的7年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还有希望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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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1 08:34: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养老保险:
    是我们退休后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障。
    按照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只要缴纳满足15年,就能在退休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用于生活。
    社保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未来随着渐进式退休政策的实施,退休年龄可达65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法定领取年龄在60周岁。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医疗保险:
    是补偿报销我们生活中因疾病而产生的损失。
    按照目前的医疗保险政策,它不单单是老年生活,而是一种终身保障。
    社保医疗保险是需要在退休前 ,持续缴纳的,缴纳便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则不能享受,想要在退休后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需要医疗保险男性缴纳满25年,女性缴纳满20年,才可,否而不能享受。
    医疗保险的作用是我们在参保后看病、住院等治疗都是可以得到报销的,以此减轻医疗费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压力和负担,让所有人都能够看得起病住得起院
  •  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省转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这些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   ①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   ②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我市转回我市参保的;   ③参保人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⑤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 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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