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1-06-28 08:1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了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另外,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
    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你好,行政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确定由谁承担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费用由当事人预交,在案件审结后,按实际费用确定由何方当事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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