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题:?你好!

????体弱多病的母亲与弟弟弟媳共同生活12年,生活以及医疗费用花去8万左右,母亲2003年卖掉以前的平房2万元买另一平房,现在动迁。后买的平房以及动迁后的楼房户主均为弟弟。

请问:1.我有权分得动迁后的房产吗?

??????2.这个楼房出售足够老人养老了,在弟弟结婚前,我一直赡养老人,也给弟弟花钱。我还需要拿赡养费吗?

??????3.我和弟弟怎样共同赡养老人?

??????4.卖掉平房2万元如何使用更合理?

??????5.可不可以以算在赡养老人费用里,我就不去拿赡养费了呢?

????多谢耐心的律师!

2019-01-20 16:3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赡养费标准。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2、抚养费标准。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3、赡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
  •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因此,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费按以上规定计算。
  • 关于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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