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建设工程价款六百万。工期100天。承包方超过工期60天扔未完成,发包方就让对方走了,自己完成剩余工作。合同约定违约金,每超过一日,处罚1万。请问,违约金如何计算?违约金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有没有最高限额?

2021-06-26 10:3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部分履行违约金怎么计算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的合同有约定根据合同确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 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不存在最高限额的,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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