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年入职一家公司,规定一周单休,由于工期紧,去年有30多天假期未休,曾要求公司以工资形式补贴,公司答复后期安排休班。我年前提出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嘛,加上春节假期,总的有40多天,我实际在家休了20天,我2月20日开始上班,按照公司流程站好最后一班岗。但是公司这边想交接完工作可以直接离职了,不想支付2月份的工资。我想问一下,我2月份的工资能要回来吗

2021-06-25 16:3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提前15天离职,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 如果提前15天离职,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 如果提前15天离职,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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