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咨询一下:如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在事业单位工作要被开除,请问属于是否按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被判有期徒刑以上规定执行?

刑事辩护
2019-01-20 13:2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贪污、受贿犯罪的缓刑适用情形: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10000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动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59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搏等非法活动的。
    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讯、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 受贿罪有机会判缓刑吗,  
    1、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3、对下列受贿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三)日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四)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 判缓刑开除职务的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以公务员为例,根据司法解释,公务员法关于开除公职需要故意犯罪引起,比如交通肇事被判缓刑就不会开除。
    故意犯罪的才会被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缓刑也是判处的刑罚。对开除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
    一、主体方面。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二、客观方面。单位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集体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客体方面。单位受贿罪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四、主观方面。单位受贿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体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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