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者和我父亲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死者除了和我父亲以外?还和另一个男的也有不正当关系?死者生前已经和她正式的丈夫闹离婚已经到法院了?(死者除了我父亲还有另一个男的有不正当关系?另外还有她正式的丈夫?一共三个男人?特此解释?以免看不懂)?我父亲有一天晚上去死者家?正聊天的时候?和死者有不正当关系的另外那个男的敲门?我父亲要走?死者不让?我父亲害怕敲门的那个人知道?一着急?所以就把这个女的掐死了?(开始是一个手推一下?那个女的说你还要掐死我么??我父亲用两个手掐?她还喊?最后用膝盖把死者喉咙压碎了)没有自首?

请问法院终审判决?是死刑立即执行可能性大?还是死缓可能性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么?公安机关是按照涉嫌故意杀人罪进行刑事拘留的?现在已经逮捕了?但还在侦查阶段??我把我家房子卖了只有10万块钱等待赔偿?请问什么时候赔偿恰到好处呢

2019-01-20 10:2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杀人罪如何认定?
    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
    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本罪。
  • 1,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2,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
  • 公安机关的逮捕通知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因此如果公安机关确定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则可以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逮捕通知书并按照法律流程进行逮捕。
  • 毒品犯罪无期徒刑最多可以减到13年。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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