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学生,我被一个朋友利用网络贷款平台诈骗,用我的户头贷了款,现在人消失了,应该怎么办?

2019-01-20 08:1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该去该公安局接受询问,提供案件信息。网络诈骗理应受到惩罚,在公安机关取证阶段网络诈骗受害人应积极配合,提供被诈骗的证据包括事情经过、被诈骗金额以及诈骗嫌疑人留存的任何信息;因为只有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才能使诈骗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 注意一些诈骗方式,很多诈骗者会说无需抵押,只要看身份证就能贷款,在签过合同后会问借款人要保证金,取得保证金后就跑路了。
    被骗后要赶紧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收据、借条、他们联系方式、地址、聊天记录、照片、网址等。
    然后报警,可以找律师辅助调查,若有他们地址信息,自己也可以去调查,查查他们亲属、资产等情况,再进一步做打算。
  • 被网络诈骗,如果数额较大,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依法维护权益,惩罚罪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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