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对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

2021-06-23 09:3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2、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
  • 自诉一经提出,人民法院就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作不同的处理:
    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3、对于超出了自诉案件的范围,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 你好,涉及诉讼程序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