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房产证没办下来,现在写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如何书写才有效?房屋赠与合同不公正有没有法律效益

2019-01-20 05:4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赠与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要求:没有登记(肯定没房产证)不能产生物权变动效力
    二,因为赠与房产是要做公证的,受赠人需持公证书等资料办理受赠人名字的房产证。
    而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做公证的,公证处无法认定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受赠人也就无法办理房产证了。

  • 一、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  
    (一)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  
    (二)如果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房产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此条款,说明房产赠与满足无偿的条件,并且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前,赠与人随时可以主动撤销赠与。房产买卖房屋买卖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只是普通的社会关系,不一定是亲属或者其他特别社会关系。
  • 以夫妻房屋赠与合同为例,夫妻房屋产权赠与合同范本: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
    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ls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ls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ls__份。其中甲方留执ls__份,乙方留执ls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ls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附件一文本:房屋平面图。甲方(签章):ls__乙方(签章):ls__证件身份证号码:ls__证件身份证号码:ls__地址:ls__地址:ls__联系电话:ls__联系电话:ls__签约日期:ls__签约日期:ls__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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