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育,男方不见了,单亲妈妈给女儿入户,需要罚款吗?只有出生证明

2019-01-20 01:0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二条 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一)虽够法定婚龄但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按本人9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 对未到生育年龄而又未婚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加收一年的罚款。如女方20岁才到结婚年龄,但是16岁就生孩子了,就是要多收4年的罚款。
    (二)依法结婚后未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按本人2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
  • 你好,根据计生条例可以申请二胎,但有可能因未婚生育事被处罚社会抚养费。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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