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抓住我父亲的手,我父亲离开对方摔倒住院,医生说对方没事,对方一直住院,出院后要求高额赔偿,我们不同意,对方又住院,第二次住院费用由我们承担吗?谢谢律师。

2021-06-22 11:56: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患者接受的有偿医疗服务就是为实现健康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消费行为,尽管我国医院是不完全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不可否认的是,医院所提供服务、药品都是有偿的,患者需要花钱才能享有医疗服务,医生、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完全符合《消法》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形,医院出售的药品也属于《消法》中所称的“商品”,医患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消费行为,只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消费行为而矣。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理应受到《消法》保护。
  • 住院费按照实际支出来赔偿,不过在索赔时,需要出具住院相关费用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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