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深圳市宝安区中安保安公司上班,我跟一个老乡在宝安航空工业区找厂的时候碰到一个在工业区粘贴招保安的广告,但时就问了那个粘贴的保安班长,他跟我们说在他们保安公司上班有八个小时的和十二个小时的,八个小时的2100十二个小时33000,一个月休息四天包住不包吃,什么钱多不用交,于是我跟我老乡就去了他们公司应聘,在他们公司的时候我们又确认了一下一个月的月休和工资待遇的问题和但时问的一下,但是等我们签了合同在福田那边上班,经过几天我与其他同事的交流事实与我们但时不符合,于是我打电话向公司的那个队长确认,公司队长给我的回复于但时谈的不一样,我们就不做了,在回公司拿身份证的时候还招到恐吓,说如果我们在无理取闹就整死我们。请问劳动局要怎么处理?

2019-01-19 18:18: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

  • 1、申请仲裁您需要带好身份证明等文件,至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单位有给您买保险的话)您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申请调取买社保的记录作为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3、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你老板是谁无关。
    4、进行劳动仲裁与法院开庭基本程序差不多,既然是开庭,您当然是本人出面(或者委托您的代理人出面)
    5、目前争议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情况相同的人的人数在10人以上,可以进行共同诉讼。建议您和您同事二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申请,看仲裁庭是否合并审理还是分开审理,其实对案件本身没有太多影响。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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