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这边有个政策是地质灾害区,政府出钱(应该可以说补偿,按照当前居住房)补偿,给钱给我们重新找地修建。我有两个问题,1.根据民法典,政府要求我们先拆再拿补偿款合法吗?2.这种情况补偿标准又是什么,我们家农村,按照他们的计算,大概只有十万多一点点。这合理吗?谢谢各位,回答详细一点,谢谢。

2021-06-20 17: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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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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