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执行案件收取执行费的标准

2021-06-20 16:4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时,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 您好!
    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人民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待实际执行到案款后再依法予以收取。
      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中需要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申请执行人预交,不得减交和免交。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
    0.1%交纳
  • 您好,法院需要收取执行费,但一般在执行到位后才会收取,而且一般会在可供执行财产中扣除。可委托专业律师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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