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在试用期内不给交社保,然后签署了个人申请公司代缴社保协议,于是公司从当月工资中扣钱,以公司名义缴纳社保,也就是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均由本人承担。这合理合法吗?

2021-06-20 08:5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
  • 公司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
    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 一般缴纳社保,单位与个人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单位可以代为扣缴你的那部分帮你缴纳社保,你也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试用期间的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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