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在了,办理注销流程如下:
1、到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2、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
代理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回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况。
办事所需资料如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