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赵律师你好,我女儿未满十四周岁,被一个成年人诱拐出走,而且发生了性关系,请问他有诱拐罪和诱奸未成年人罪吗?谢谢

其它
2019-01-19 06:4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之规定, 如果男孩子当时未满16周岁,而且女方属于自愿,性行为也属于”偶尔“,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不同情况,年满十四周岁已经可以被拘留了。
  • 未成年人犯罪请律师,他们是商业化法律服务当然会收费的。但你可以获得免费法律服务:一是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是援助对象之一;二是到未成人法律援助中心或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这类机构一般设在县以上妇联;三是如果遇到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也可能免费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因为职业律师一般司法局都会一年给几起法律援助的任务,这样情况可以作为他的一个任务来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