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打住院了,打人者不承认打人,有监控有人证,有验伤报告显示轻微伤,但是警察不给我们受害者看验伤报告。打人者说了反正打人医药费有定额的,不管我们住院多久,住院费只给5000元,请问打了人住院只能赔偿5000元嘛?我老公住院十天花费一万多了,警察还不拘留打人者,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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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构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要求派出所刑事立案侦查,要求抓人。如果派出所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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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是否被拘留,由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伤势等因素决定是否拘留。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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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住院,打人者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对方不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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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