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仲裁开庭,下午两点半又要开始,我的案子是2014年8月15日在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15年1月1日关系被转到另一个公司,并缴纳了社保和发放工资,但是没签合同,在2015年12月1日才签合同,并签订了解除前一个劳动合同,两个公司股东基本是一样的,请问我可以主张赔偿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么,现在对方出了一个委托,就是前一个公司委托后面一个公司缴纳保险和代发工资。现在仲裁说合同这个事情不一定配的了

2019-01-18 21:14: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最多赔偿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
    11个月双倍工资的计算依据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年,就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一年12个月,减去1一个月的预备期=11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二倍工资适用仲裁时效,及时提起仲裁有利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可以作为工资数额的证据。
    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要求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并额外要求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1、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五险)是违法的,有权要求补缴,但并没有因此而双倍赔偿的规定。
    2、无论是经济补偿还是二倍的赔偿,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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