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因为我们感情不合,结婚7年了,都是聚少离多,甚至有家暴,但是我有两个女儿,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离婚以后我能争取到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19-01-18 21:0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由谁来获取。协商不成的,如果要争取抚养权的话是可以单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提起诉讼的,同时还可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根据子女的权利和双方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依据孩子的年龄有所不同,2周岁以下儿童的抚养权原则上应当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严重影响孩子成长的情况;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儿童,原则上判给更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您哥哥听力上的障碍以及口语表达上的障碍要根据其严重程度来判断是否对孩子的成长构成影响,一般情况下除非十分严重,否则一般是没有太大影响的;10周岁以上儿童,除了要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依据,还需要征询孩子本人的意愿。此外,法律上对家庭暴力的认定还是比较严格的,一般需要派出所或是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或是由医院出具验伤报告,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