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试用期结束后辞职应该怎么辞职,是写辞职信还是直接走?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2019-01-18 20: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法》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   
    (一)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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