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遭到他人恐吓,骚扰,以及严重损害个人名誉,(拿着喇叭在小区,街坊败坏个人名声)更严重的是遭到勒索敲诈,扬言不给钱要接着闹,已经严重威胁我的正常生活和人生安全了,请问该种情况是否可以以法起诉,而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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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恐吓诽谤辱骂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构成犯罪,就属于刑事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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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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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侮辱、诽谤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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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