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去年正月十二跟一个女孩订婚到现在一年了??我跟她没有性历史???也没有待在一起???各在一方???跟他性格不合???她妈跟她对我也不好?????我现在提出跟她算了???彩礼钱是不是要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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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据此,你可以对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决定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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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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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只能在离婚时出现
(二)、
(三)两项情形时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上的结婚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时间为准,不以农村办理结婚仪式为准。
通过法律途径请求返还彩礼,要注意对
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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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该返还彩礼。对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就不需要返还,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结婚时间不到1年且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或者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也应该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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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