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结果十年,男方前期出轨,后女方心里出轨,夫妻共育有三个子女,现在离婚的话,女方可以要一个孩子吗

离婚
2019-01-18 17:11: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损害赔偿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则按协议分配财产;如果法院判决的话则会根据照顾女方原则进行分配。如果一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通过上述法律可以看出如果因为女方出轨而导致双方离婚的,男方可以请求女方来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有孩子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即可。
  •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是,这种“小三儿”“一夜晴”等出轨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和睦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是对夫妻忠诚义务的彻底违背,受害一方虽不能获得损害赔偿,但通过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照顾无过错方,可以给无过错方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