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子,只写一方的名字,去公证处做公证房子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出现纠纷,房子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还是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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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和三的规定,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您所说的情况,属于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在
离婚时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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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是依照遗嘱指定单独办理的
继承手续,就是
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没有遗嘱指定这一方单独继承,当事人办理完毕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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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诉讼离婚的,法院对
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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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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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