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北京的一名应届毕业生,2012年11月,我与一家单位签订了三方,具体说是我把三方放在那家公司,三方上只有个人信息,没有学校盖章,由于当时在面试时和我交了三方之前公司都没有提到违约金的事情,公司说尽量解决户口,但不保证,2013年5月?我考取研究生,公司在5月中旬,公司给我发了一个聘用通知书,我没有签并和单位回复我不去了。但是单位提出来要交违约金5000元。而且我询问现在能解决户口吗?公司说现在还是不保证,如果公司能解决,就帮你解决,可是现在已经5月了,很多同学都解决了户口,该公司还是说不一定解决户口,所以我准备读研究生。现在三方上,就写了我的个人信息,没有学校的盖章,就交给公司,一直到现在5月份,公司也没告知我公司在三方上是否盖了公司的章,也没和我协商过违约金5000元一事,一直打电话逼着我交违约金5000,而且公司还打电话给学院,说我不诚信,扬言要告到学校,北京市教育局.

实际情况是这样,公司一直没有提违约金一事,只是在我说不去了,公司扣着我的三方才说有违约金5000元一事。也就是说在三方没给公司前,公司各种忽悠,说我们尽量解决户口,我们去年解决了多少指标,也不提违约金这一事,但是把三方骗到手后,就有违约金了,然后户口如果能解决就帮你解决,但不承诺。当时催我交三方的人力说你现在赶紧把三方交过来,我们是按照三方交的顺序排序的,现在交过来很有可能解决户口。可是当我交了三方,也没提前告知有违约金一事,一直到现在我说不去了,公司也没说解决户口问题。

①问题在我交三方时和我沟通的人力员工已经离职了,运气太背了,也就是没办法证明我在交三方时她根本就没有提到违约金一事。也没有说5000这个数目。其实公司在面试的时候,说过我们公司没有违约金,但是现在不承认,公司现在的人力一口咬定,公司把所有的事情都解释清楚了,就是你违约,你一定要交违约金。

②当时我把三方交给人力的时候,说如果公司解决不了户口,尽快告诉我,我好安排其他出路,但是现在该人力已经离职,空口无凭了,而且直到现在也没说关于户口的事情,我想要一个稳定的户口,想把三方取回来。因为我感觉公司在我交三方之前,没有就违约金和户口的解决问题和我沟通好,有一种忽悠的性质,就是因为我糊里糊涂的被公司忽悠后交了三方,公司却扣住三方,不承认以前的所有事情,就是要违约金,感觉对公司很无语。

③现在三方最多算签订了两方,有效吗?劳动法规定,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为什么现在国内的公司会提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④这种事情有没有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局能给协调解决吗?如果说因为我的不去给公司造成了浪费户口的损失,我应该支付违约金,可是公司仅仅是面试了我,给我发了offer,5000元的违约金从何谈起。

⑤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麻烦各位专业律师人士给出解释

2019-01-17 20:1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 有没有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只要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户口,办理离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违约金太高了,如果诉讼不会支持的。如果私下对方愿意按约定偿还没问题n利息、违约金一般都不能超过年利率24%,最多是不超过36%,超过法院不支持《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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