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并不由伤者是否出院这一因素决定。对于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一般情况下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伤者的
损害赔偿,当事人和伤者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伤者不愿意调解的,由伤者自行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