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莪有朋友在被抓之前家里收到5克冰毒30多颗麻古!他朋友也被抓,身上收到15克冰毒,但是他说冰毒是在莪朋友那里拿的!还被控说是集团性贩毒!请问这样要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1-17 17:0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就您所述案情,没有严重情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争取缓刑。
  •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贩卖冰毒涉嫌贩卖毒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新刑法关于毒品犯罪定罪处刑的规定中,量化性的规定不够具体,与该法所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不相适应。  
    (1)对罚金刑的量化不够。新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中大量适用了罚金刑,但却未规定各种情节之下罚金的具体数额。而在该法关于金融诈骗罪的规定中,适用罚金刑却有较细的量化。  
    (2)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及其相应的主刑量化不够。例如,新刑法第347条第3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青,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介于200克与1000克鸦片之间,10克与50克海洛因之间的具体数量与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具体刑期却无对应规定,从而留给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势必造成司法实践中,相同的犯罪情节适用不同的刑罚处罚的现象发生。而且,在第347条至第357条中,大量使用“数量较大”“情节严重”作为构成一些毒品犯罪的心、要条件,却无对何为“数量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这些显然都有悻于新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