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公司解雇员工赔偿事宜。这个月3号下午大概四点的时候,大家都在忙着工作的时候突然电脑不能用被锁定了,然后就通知说是被公司解雇了。解雇原因不明,也并非是我们工作不好或者失误,完全就是公司无故解雇,一共19个人。然后在一个小时之内,就让我们霹雳啪啦签了一堆的协议。更甚者是我还在休假中,礼拜一去上班就说是被解雇,很无缘无故的,之前人事也没有提前通知。跟我们协议说是赔偿N+1,后来我们觉得很不对劲,觉得很冤,所以特来咨询我们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们呢?谢谢!

2019-01-17 16:39: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应当请求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n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n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n相关法律依据:n《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n《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nnn
  • 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2008年)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你的情况属于已经连续2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雇你,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有两种选择:
    1、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未签的要求每月支付2倍工资,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的经济补偿金,是2N,不是2N+1,工作年限从用工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08年。希望能帮到你,建议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争取更多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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