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女方都是二婚,婚后育有一女,刚上小学一年级,不幸我生病住院,出院后回老家休养、其间小孩由女方照管,其间对我不闻不问,时间有7到8个月,我打电话对我冷言冷语,并告知我要离婚,可我对她还有感情,毕竞一起走过7~8年光景,最后我说离婚可以,我要孩子抚养权,不要女方付抚养费,女方不同意,也要抚养权,不要我付抚养费,我本想好好过日子,可女方不愿,我该怎么办

2019-01-17 15:33: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所生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依据婚姻法10条的规定,重婚属于无效的婚姻。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属于一方财产的除外。
    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适用婚姻法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关于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人民法院会以孩子与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为原则作出判决。
    在一方因重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无过错一方应当会依法取得抚养权。
  • 同居子女的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双方也可以协商选择其他支付方式。抚养费的金额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变更抚养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下列条件,否则,不予变更: 法律明确规定: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满意请采纳。
  • 抚养费是对子女的生活保障,也是父母尽抚养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抚养权人为了争得抚养权而不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事实上是在剥夺子女的权利,但是因为子女在未成年期间,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权利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法定代理人如果在能保障子女相应的权利基础上,对抚养费用达成协议,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会依法作出调解书,调解书也是法律文书,生效后既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