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网签备案过了,贷款已经解押了,至今还没有房产证,能买卖吗

2019-01-17 15:20: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解押的流程有哪些?通常我们经常会听说房产证的抵押,而且抵押的概念也广为人知,那么何为解押?顾名思义,就是和抵押正好相反,通俗点说,就是把抵押出去的房子赎回来。那么办理解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将带您了解房产证解押的流程。
    1、两种形式的解押
    解押的性质主要取决于抵押的性质,一般分为两种:
    (1) 个人债权的抵押:带上本人的证件和债权人手写的收据或证明给债权人的流水账单(金额一定要正确),债务权人的身份证(或者是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到交易办注销手续。
    (2)银行的信贷的抵押:还清贷款,带上银行提供的证明资料,通常有(所贷款银行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的复印件、委托人的复印件、其他的权利证明等)以及房产证到交易办理注销的手续。
    2、常见抵押的流程
    (1)准备的资料:房产证的原件、房产证额复印件,身份证,婚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或者离婚证)、收入的证明、社保的明细等;
    (2)银行预约时间,到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需要房产证上产权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到银行);
    (3)抵押的审批通过后,到房交所办理抵押的登记;
    (4)到房交所将做了抵押登记的产权证拿出来,再把做了抵押登记的产权证送回到银行,等待放贷;
    (5)一般的情况抵押贷款在一个月左右(30个工作日)。
    3、解押的流程
    通常银行的贷款结清之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的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和抵押登记手续,银行的手续办完会给客户下列资料:
    (1)房屋的权证;
    (2)其他的权利证;
    (3)注销的抵押的登记申请书(其中的内容:客户XXX在银行贷款已经结清,现在委托ls______办理注销的抵押的登记); 注意第3个空格处填委托人姓名,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其他的人;
    带着上面的东西和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到房地产的管理抵押的窗口,交上这些材料,就会收到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的人拿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即注销了抵押。
  •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 现实生活中,没有取得房产证,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表现为: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实践中主要是期房转让;卖方购买了预售商品房后,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后来又因为房价上涨要求毁约,请求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
    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是,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主张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期房转让限制颇多、变数不定,建议双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违约金金额,加大违约成本,限制恶意违约,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当事人双方在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其中一项所需文件要求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说,各自要求的证件是不同的:
      
    1、出租人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应另外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的有关证件: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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