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租赁合同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房地产证,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
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2、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3、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4、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