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很想离婚,可他死都不同意离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是2008年冬天结的婚,结婚后生个儿子和女儿,但是他们全家对我不是很好,我在他们家自己带着两个孩子洗衣服·做饭做些家务,婆婆什么都不管,他们都天天打工,但是从来没给过我钱,买菜做饭都让我去欠账,我才23岁年纪轻轻天天欠账我觉得丢人,我一个人带着孩子什么都干但是他们家人还是老挑我毛病,说什么做饭不好吃了衣服洗得不干净了,这些我都忍了为了孩子,可是他们家人得寸进尺都欺负我。我婆婆每天都骂我一些难听的话,说一些让我伤心的话还骂我不要脸等等,压根没把我当他们家人。我老公什么都听他妈妈的,他妈妈说我怎么怎么不好了他就给我甩脸色不理我,我跟我老公经常都不说话,他每天除了干活就是玩游戏,我想跟他谈谈他就吵我,他家姐姐老是欺负我,我去年忍无可忍就跟婆婆吵了一架,然后就跟着老公出去打工了,我以为我们出去了他会改变,但是老毛病还是没改就是不跟我一心,在家听他妈妈出门就听他姐姐的,我说什么他都不听,还老是找我的麻烦,我觉得我跟他没感情了,没有必要在维持婚姻了,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到底该怎么办?真的不想再呆在他们家了,不想凑合了,请问我怎么样才可以离婚?

离婚
2019-01-17 14:40: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道路。民事诉讼中,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都是从立案之日起算的。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只能适用普通程序了,审限为6个月。
    在离婚案件中,只要对方死活不肯离,一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如果是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 夫妻双方想离婚,通常会涉及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
    反之则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