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公司7月1日正式变更公司名称与法人代表,请问我们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以后对我们的工龄是否有影响?谢谢

2019-01-17 13:4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地点大范围的进行变更,严重影响工作生活等,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动不大,对您的工作、生活影响不大或者单位安排了相关的通行便利、补贴等,无法构成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您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   法人变更可以和股东变更同时进行变更登记。一般而论,法人变更程序相对复杂,股东变更相对简单。法人变更内容较多,如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监事、合并、分立的,与股东变更基本同时的可以一并申请变更登记,不同时的则应当分别进行变更登记。
  • 变更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所需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意事项: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 房屋买卖只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可以分三种情况更改名字:
    1、如果购房人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只需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可以与原购房人办理退房手续,然后,你和开发商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也就更名了。 
    2、如果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那就比较麻烦了,要经过开发商的一系列证明和手续,到房管局办理退房手续,恢复网上信息。
    然后再卖给你,就可以落你的名字了。这手续会比较麻烦,一般备案的合同,开发商是不会轻易这样做的!
    3、一般来说,合同备案了,就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再办理买卖过户,这样税费会多很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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